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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广安区高等教育
自学考试委员会文件
广区考委[2008]02号
广安市广安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关于2008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
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教育局直属各单位:
我区2008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NIT—NTET)自11月15日起在广安中学举行,根据《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手册》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根据《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手册》中考生报名资格的有关规定,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为参加并通过了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合格的中小学教师。
二、考试级别及考试科目
本次考试为初级水平考试,考试科目有: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小学科学(自然),小学品德、生活与社会,小学音乐,小学美术,中学语文,中学数学,中学英语,中学物理,中学化学,中学生物,中学地理,中学思想品德,中学历史,中学音乐,中学美术,信息技术等。
三、网上报名工作
1、报名时间:10月12—26日
符合要求的考生请登陆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网(www.ntet.cn)报名(考生应仔细浏览考试报名流程)。核对个人报考信息无误后打印报名表并签字。
2、缴费时间段:10月15—17日,10月20—24日,10月27—31日
预报名成功后5日内,考生持报名表及个人居民身份证到区自考办缴费并现场采集照片信息。若超过5日没有缴费,报名信息自动作废,考生如要报名,则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登陆报名。考生应于考前2天到区自考办领取准考证。
考生一次只能报考一个考试科目。缴费后考生可凭本人帐号和密码在网上查询报名是否生效。
四、缴费及相关说明
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NIT-NTET)是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考试(NIT)的教师模块考试,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的要求,NIT-NTET的收费参照NIT收费标准(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川价费[2002]45号文件关于社会考试收费标准的规定),报名考试费每人80元,电子摄像费10元。
五、其他事项
成绩查询:考试结束后45天开始。
证书领取:考试结束后2个月到区自考办领取。
2008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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