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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广安区教育局
关于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 接区文明办通知,按照中央文明办《关于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的通知》精神,根据省文明办的要求,市上将于近期对我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进行测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依据 严格按照《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开展测评。 二、测评方式。 各中小学按照《广安市广安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目标任务分解表》的责任分工,凡是涉及到教育系统的,都要收集整理相关档案资料,分2007、2008、2009三个年度归档,开展整治行动,做好迎检准备。 三、时间安排。 各中小学于12月5日前做好资料归档和现场查看的各项准备工作,区文明办将于12月5——10日组织人员通过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全面自测,并于12月10日前做好迎接省、市测评的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实施。各中小学要落实专门人员,扎实准备测评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任务。 (二)精心查找,增添措施。各中小学要认真对照《广安市广安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目标任务分解表》,查找薄弱环节,增添工作措施,狠抓任务落实,确保目标任务全面达标,顺利通过市、区测评。 (三)检验成效,促进工作。各中小学要熟练地掌握运用《广安市广安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目标任务分解表》,用测评的内容指导工作,用测评的标准检验成效,促进全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未成年人工作的持续推进、深入发展。
2009年11月25日
请点击这里下载附件:广安市广安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目标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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